文/本刊記者 雷玄
數據來源:百度「問一問」
網友問題:網紅直播被曝虛假宣傳,消費者該如何維權?典型事件就是知名直播賣假貨,還有層出不窮的賣假酒,直播間的商品和到手的商品質量不一致等情況,應該怎么處理?
支招律師:中華全國律師協會會員、北京律師協會會員。北京盈科律師事務所股權高級合伙人 曲衍橋律師
《消費者權益保護法》中規定,廣告經營者、發布者設計、制作、發布關系消費者生命健康的商品或服務的虛假廣告,造成消費者損害的,與經營者承擔連帶責任。《消費者權益保護法》同時增加了一款規定:社會團體或其他組織、個人在前款虛假廣告中向消費者推薦商品或服務的,同樣負連帶責任。
因此,網紅直播中若存在與宣傳不符的產品,進行虛假宣傳,不僅損害自己的商業信譽,還可能承擔民事責任,如連帶賠償責任。
《網絡直播營銷行為規范》指出,網絡直播營銷活動應當全面、真實、準確地披露商品或者服務信息,依法保障消費者的知情權和選擇權;嚴格履行產品責任,嚴把直播產品和服務質量關;依法依約積極兌現售后承諾,建立健全消費者保護機制,保護消費者的合法權益。《刑法》第一百四十條規定,生產者、銷售者在產品中摻雜、摻假,以假充真,以次充好或者以不合格產品冒充合格產品,銷售金額二百萬元以上的,處十五年有期徒刑或者無期徒刑,并處銷售金額百分之五十以上二倍以下罰金或者沒收財產。
知名主播作為銷售者直播賣假貨,若對于產品質量問題不知情,主觀方面沒有售假的故意,則不構成刑事犯罪。類似案件中,若銷售者對自己所銷售的商品質量存在問題知情,則符合銷售偽劣產品罪的主觀方面,且進行了銷售偽劣商品的行為,有可能構成銷售偽劣產品罪,追究其刑事責任。消費者也可以提起刑事附帶民事訴訟,追究銷售者及生產者的責任,進行索賠。若消費者因商品的質量問題出現健康問題,也可以一并提起訴訟,要求其賠償醫療費、誤工費、護理費、營養費、交通費等費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