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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1年招收攻讀碩士學位研究生管理規定
第一章 總則
第一條 為加強招收攻讀碩士學位研究生(以下簡稱碩士生)工作的管理,保證碩士生的入學質量和招生工作的順利進行,制定本規定。
第二條 高等學校和科學研究機構(以下簡稱招生單位)招收碩士生,是為了培養熱愛祖國,擁護中國共產黨的領導,擁護社會主義制度,遵紀守法,品德良好,具有服務國家服務人民的社會責任感,掌握本學科堅實的基礎理論和系統的專業知識,具有創新精神和從事科學研究、教學、管理等工作能力的高層次學術型專門人才以及具有較強解決實際問題的能力、能夠承擔專業技術或管理工作、具有良好職業素養的高層次應用型專門人才。
第三條 招收碩士生應堅持按需招生、德智體全面衡量、擇優錄取和寧缺毋濫的原則。
第四條 招生單位及其招生學科(類別)、專業(領域)必須經教育部及其授權單位批準。
第五條 招生對象主要為國家承認學歷的應屆本科畢業生、本科畢業的人員,以及具有與本科畢業生同等學力的人員等。
第六條 招生單位培養碩士生的經費來源分為中央(地方)財政撥款、用人單位委托培養經費和自籌經費等。
第七條 碩士生入學考試分初試和復試兩個階段進行。初試和復試都是研究生入學考試的重要組成部分。初試由國家統一組織,復試由招生單位自行組織。
初試分為全國統一考試、聯合考試、單獨考試以及推薦免試。
全國統一考試中部分考試科目由教育部統一組織命題。
聯合考試是教育部批準的特定學科(類別)、專業(領域)的部分考試科目由全國統一(或聯合)命題的考試。
單獨考試是經教育部批準的部分招生單位,為符合特定報名條件的在職人員單獨組織命題而進行的考試。
推薦免試是部分高等學校按教育部規定推薦本校優秀應屆本科畢業生,確認其免初試資格,由招生單位進行復試的選拔方式。
第八條 全國統一命制的試題、答案及評分參考在啟封并使用完畢前屬國家絕密級材料;招生單位聯合命制和自行命制的試題、答案及評分參考在啟封并使用完畢前屬機密級材料�?忌鹁�(含答題卡,下同)在成績公布前屬秘密級材料。
第九條 碩士生按其學習方式分為全日制碩士生和非全日制碩士生兩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