汽車產品技術參數和汽車產品初次銷售的車主信息具體包括哪些?
根據《條例》要求,生產者應當向主管部門備案汽車產品技術參數信息和汽車產品初次銷售的車主信息,這些信息包括:
(1)車輛識別信息。
――車輛VIN、發動機號、生產日期及配置信息。車輛配置信息又包括發動機類型及型號、變速器類型及型號、車輛驅動型式、制動系統、ABS和牽引力控制系統、巡航控制系統、氣囊和安全帶、車輪尺寸、輪胎品牌、規格與型號、車身形式、整車質量、車輛尺寸、其他信息等。
――對于進口或引進車型,還應包括該車型在原產地的原型車名稱和在其它國家銷售的車型名稱及投放市場時間,與該型車同平臺生產的其它車輛的名稱等。
(3)車輛技術資料。
――技術服務信息通報;
――維修手冊或維修信息系統;
――配件目錄或配件信息系統;
——其他車輛技術資料。
(3)經銷和售后服務渠道信息。
――各地經銷商及維修站的名稱、地址、郵政編碼、電子信箱、電話、傳真和負責人;
――維修站的營業時間和月平均維修力;
――每臺車輛所銷往地區及經銷商名稱;
——其他經銷和售后服務渠道信息。
(4)汽車產品初次銷售的車主信息記錄。
――車主識別信息。車主的姓名、身份證號等;
――車主聯系信息。地址、郵政編碼、電話和電子信箱;
――車主購車信息。車輛品牌型號、車輛VIN碼、購買時間等。
――其他汽車產品初次銷售的車主信息記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