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去年2012年11月18日,在棗莊金泰汽車銷售服務有限公司東風4S店購買了一輛東風風神S30手動尊雅版家用轎車。購車時,該店的銷售人員答應給我的車是新車,而不是他們售車大廳上的展車。當我交付完車款后,提車時,該店銷售人員則將大廳上的展車交付給我。我說我買的是新車,又不是展車,大廳上的展車不要。該店銷售人員說展車與大廳外的車都一樣,都是新車。我說既然一樣,那我還是要外邊的新車,不要大廳里的展車。展車肯定有問題,要不你們為什么不給我外邊的新車,非要給我大廳里的展車呢。他們說展車保證沒問題,有問題你找我們好了,我們保證負責。如果有問題,我們保證給你處理和換車。車購置提走后,再給車輛上牌照的同時,我就辦理了交強險與商業保險。2013年1月16日,我駕駛該車正常行駛時,被她人駕車碰撞。交通事故后,交警認定對方全責,并出具了事故責任認定書。我便到南京4S店維修,該店維修工看到該車被撞的部位后,告知我該車的前保險杠曾經補過漆,即二次做漆。我方知棗莊4S店出售給我的車,售前曾經補過漆,即二次做漆,涉嫌事故車。我找棗莊4S店反映,他們不承認售前做過漆。既然你棗莊4S店不承認,那就是東風乘用車公司造不出新車,涉嫌翻新舊車,4S店隱瞞真實情況,一起坑害消費者。 上述事實,我已經向棗莊4S店及東風乘用車公司廠家反映過多次。但是,東風汽車制造公司廠家與4S店他們至今遲遲不予解決。東風乘用車公司廠家回答說他們的車是合格的,真是笑話,合格的車輛,消費者怎么能在使用中投訴你銷售的車是經過二次補漆,翻修舊車的問題呢。造不出新車,就不要翻修舊車,以次充好坑害消費者。愛國購買國產車,不是要你坑害國民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