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人2011年3月24日,在東風標致上海4S店上海綠地閔弘汽車銷售服務有限公司,購買了東風標致牌408汽車,2.0AT型號,牌照號碼滬A-1L7**. 汽車在2012年下半年,發現冷車啟動異響,車抖,去4S處理,4S進行簡單處理。 但冷車抖動問題未得到根本解決。后去4S多次處理問題,均采用更換火花塞、清洗節氣門的簡單方式處理。問題也一直未得到解決。 2013年10月24日,汽車啟動時,發動機排放燈報警,去4s檢測 4S開始更換火花塞,線圈,清洗進氣支管,問題仍未解決。 后檢測發現發動機二缸缸壓不足,需要開缸大修 開缸后,說氣門損壞,氣門座圈損壞,但因標致生產廠家無法單獨更換座圈,需要更換所有氣門及氣缸蓋。 所以,導致總維修成本達到20500元。 我知道,現在已經過了2年的質保期,但才行駛5萬公里的車,發動機就需要大修,難道不是質量問題嗎,就需要消費者來承擔所有損失? 第2點,冷車抖動的問題,其實在質保期內就出現,為何一直要拖到保修期以后才進行徹底的檢查,有故意拖延的嫌疑。 我想請質量萬里行給我主持公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