訂單號:13040711062287 4月15日訂單號:13040711204256金額:903.52元已被北京工商局受理后。 北斗星手機工作人員通知我可以同這個訂單一起全額退款,并希望我能北京工商局撤訴。 4月16日其工作人員卻通知我這個訂單訂單號:13040711062287 的退款需要我拒簽收貨方可退款,(查詢此訂單現并未發貨,根據其網站說明拒簽需由我擔負來回運費,此項規則涉嫌欺詐消費者) 同時,訂單13040711204256退單,返款是金額為899元,與其承諾全額退款少支付4.25元。 根據我與其客服交涉中發現該網站具有以下欺詐消費者行為: 1、只有發貨起始時間,沒有發貨期限,有故意推延發貨時間嫌疑; 2、客服通知退單時需通過拒簽收貨完成,根據他們的條款,需消費者承擔來回運費,涉嫌欺詐。 3、當提出退單申請,它們會將訂單發貨推至最后,從而延長持有消費者貨款時間。(客服說由于我曾經申請退款,所以訂單號:13040711204256就一直留在公司,在接受工商局調查前,它們要求我直道貨到拒簽方能退款,卻一直扣押我的訂單不發貨可證) 4、消費者需負擔交易手續費用,這個它們也不給退。(交易由于商家無法及時發貨違約在先而沒有達成,為何由消費者承擔支付寶交易費) 由于該網站銷售條款及行為涉及欺詐用戶,顧本人要求在維護自身權益同時申請雙倍賠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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