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人于去年在泉州市泉港蘇寧電器店購買了康佳42寸彩電一臺,廠家提供的售后是整機一年包修,屏幕三年包修服務;5月4日電視在正常觀看下出現有聲音無圖像的故障,聯系廠家售后維修,維修人員上門后開了下電視就說是屏幕壞了,接著用屏幕清洗劑清潔屏幕在屏幕表面找出了幾條極細微的花痕(正常肉眼觀看下是看不出的,只有在強光下側光才能看出),并以此為理由,說屏幕故障需要返廠維修,但是我的電視屏幕有花痕,需要承擔三分一的屏幕更換費用約900元。后我們聯系廠家4008的客服,也稱需要支付費用維修。那么我很質疑廠家所謂的包修服務是怎樣的,我并不是要退換貨商品影響了二次銷售,我們消費者只是在正常使用下出現了非人為造成的故障,廠家憑何理由收費包修,即使屏幕已經壞到必須要更換屏幕的情況下,只要是本身質量問題廠家也不得找尋借口強加在消費者身上來要求收費維修。而廠家現在確以屏幕表面的極細微劃痕為藉口要求收費維修。那么什么是包修??假設我的電視機殼有劃傷,是不是整機都不能包修了呢?希望消協維護消費者權益,請廠家給出說法。
【聲明】:本欄目下的消費者投訴文章,任何媒體、網站或個人未經本網協議授權不得轉載或以其他方式復制發布/發表。違者本網將依法追究責任。對于不當轉載或引用本網內容而引起的民事紛爭、行政處理或其他損失,本網不承擔責任。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