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題描述:
我在中國光大銀行辦理‘福’信用卡,每月25號結賬日,下個月13號還款日。在2011年9~10月份 曾經消費過2W,并按9期分期付款。2011年12月份賬單消費金額為3220多一些。我于2011/12/25 當天還款3020元,后續于2012/1/13前還款200元。 但銀行將2011/12/25還款的3020元 用于還2W分9期金額中,導致12月份還款額只有200元。
投訴問題:
1. ,我之前也提前還款過,都操作成功,但這次,銀行的解釋是不能提前還款,才導致這樣的問題,這樣的解釋不通。別的銀行都能提前還款。
2. 從2011年10月份開始,我就沒有再收到過銀行寄來的賬單,導致我不能第一時間發現
3. 12月份竟然只還款200元,銀行為什么不電話或者短信通知,而是過了1-2個月后才電話告訴我產生滯留,還有可能對我個人信用產生影響。
4. 12/25還款3020元 為什么會用于還款到 2W分9期 金額中?2W分9期 手續費我也是按9期手續費繳納的,而且銀行這么操作也沒通知我,我覺得銀行這么操作很不尊重我對該項知情權。
5.而且我懷疑銀行是人工手動扣款,并非機器自動扣款,才導致這樣的問題產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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