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9年3月12日,我帶著3000塊錢去家附近的工商銀行存錢,準備開戶存成定期,在填單子排隊過程中,銀行的服務人員說,要是存成定期不如購買保險合適,每年存3000元,連續存5年,到第六年就可以取16695元,這還是不加分紅的錢,如果不著急用錢,可以繼續存在保險里,最長存10年,還可以享受額外5年的分紅。因為我剛參加工作,沒有什么存款,怕中間急需用錢,還問那個銷售人員:這錢要是著急用能不能取出來。他說兩年內取出來的話,是不能全部取出來,只能取出來一部分,等你用完錢,再把錢還回去,保單還是繼續有效,兩年以后你要是取錢,不再續保是不能拿分紅包括利息都沒有的,可能只能取本金。我這才放心的入了這份保險。
直到今年我已經連續交了3年的保費。2011年我和老公結婚,新買了房子,著急用錢,想把錢取出來,分紅和利息就不要了,才發現自己上當了,具體誤導如下:
1、買保險時說的第六年可以取出來16695元,現在變成了十年后才能取出來;
2、當時說的是入保2年之內取錢是扣手續費,2年后可以隨時取回本金錢,但是不給利息和分紅,現在我已入保第四年,但是卻不能取完本金,反而倒扣將近2000元;
3、當時說如果急需用錢,可以隨時取,現在要是用錢的話只能取70%,且還需要支付利息
4、業務員惡意隱瞞"退費表"即“現金價值表”,把現金價值表(在保單的背面)粘貼起來,入保者根本無法看到;
5、電話提醒也沒有特意提醒消費者應特別注意退費情況;
6、當年賣保險的業務員與保單上的業務員不是同一人(這是與保險公司交涉發現的,因為性別問題才發現),懷疑當時的業務員并非保險公司的專業業務員;
7、保險單沒有消費者的簽字,重要條款部分也沒有消費者確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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