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人2012年11月份購買的惠普筆記本型號:DV6 7045TX,使用至2013年7月份硬盤出現故障,拿去惠普金牌售后網點檢測后給予更換硬盤一塊。我在維修網點取硬盤時,售后人員演示了一下系統開機正常,硬盤可以正常使用。 但是回到家以后,我使用“魯大師”檢測硬件,發現給予更換的硬盤并非全新硬盤,而是比我之前壞的硬盤使用時間更久的一塊硬盤,只是這塊硬盤可以使用,明天故障巴阿。 這讓我聯想到之前CCTV曝光惠普售后給客戶維修時使用二手硬盤的報道,當時感覺硬盤能正常使用就可以了,所以沒有再繼續追究惠普重新更換硬盤。 在此硬盤使用到2013年11月份的時候,出現筆記本開機慢,系統反應慢的情況。當時自己檢查了很久,最后查到是硬盤又一次壞點了!硬盤損壞導致E盤數據全部丟失 硬盤損壞之后由于工作忙,加上回老家過春節。直到2014年3月份才把筆記本拿到惠普金牌服務網點去做售后.此時購機時間已經1年多了,惠普服務人員說已經脫保了,但是硬盤是2013年7月10日才更換的,應該繼續對硬盤延長保修期。 理論一番之后惠普售后人員要求提供購機發票或者銷售商的送貨單,我購買筆記本的時候賣家是重慶地區的惠普代理商,他們明確告訴我售后服務不需要發票就可以,可以憑筆記本序列號就可以保修。然后我就沒要求開發票,只開了一張銷貨單。 而我提供銷貨單之后,惠普售后告知我必須再提供發票,否則不予保修! 現在是硬盤在7月份更換以后使用了幾個月時間又一次壞掉了,就算我現在沒有購機發票,他們也應該對更換過的硬盤進行延長保修期。 現在他們的理由就是不能提供購機發票,就無法更換硬盤。 這簡直就是霸王條款,我第一次更換硬盤的時候也沒要求我提供發票之類的憑證就給我更換了硬盤。 強烈要求惠普立即給予更換全新硬盤,并且延長更換硬盤的保修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