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年1月4日,我在撫順市望花區(qū)七百斜對面的 樂購超市 購物后 乘坐 下午16點 由樂購超市 返回 五老 班車 被該班車司機 拒載。
具體情況如下:我在他處購買面粉3袋,大米一袋,非樂購 購買。之后 在樂購超市購買橙子 一袋。當日 攜帶樂購會員卡,有樂購橙子購買小票,但是,因有攜帶他處購得物品上車,被司機拒載。
我想請求解釋,乘坐樂購超市班車的具體要求和規(guī)定是什么。有沒有在樂購超市購物并攜帶了他處購物的物品,有樂購超市會員卡和樂購超市購物小票,就可以受到樂購超市班車的拒載待遇,我想請樂購超市做出解釋,樂購超市是否有此規(guī)定,可以拒載如我情況的在樂購消費了的顧客。
再有,當日乘坐該班車人數(shù)不足該次班車乘坐座位的一半。而被司機拒載。
請樂購超市管理人員給一個解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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