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8年9月13日本人通過在西瓜視頻平臺看到湖北艾香葵醫藥科技有限公司的廣告,在微信平臺交了押金,(以下簡稱公司)公司寄給我12.8公斤艾絨及加工工具一套,9月17日在交了押金后寄給我原料開始加工,對方沒有出具任何發票。
2,約定合同期一個月,我根據公司提供給我的樣品開始加工,每加工一支艾條付加工費1.8元,并退還押金,我于9月18日收到原料,公司在10月17日收到我的產品,加工好產品寄給他
3,我多次聯系客服始終不接電話10月21找到公司姓賀的質檢部經理,對方說合同已經過期,粗細不一樣等等,我要求先退押金,公司拒絕退押金,我不認可。
3,原因如下。
1,加工工具由公司統一交押金發給我,我沒有使用其它工具。
2,我是按照公司樣品做的
3,約定有百分之十的瑕疵品算合格,如果不合格的重新寄包裝紙包裝,公司現在拒絕。
4,訴求 退還2600元押金。 所有產品現狀按半價收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