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全面加強進出口商品檢驗監管,進一步提高進出口商品質量,根據國家質檢總局《關于開展2012年目錄外進出口商品抽查檢驗工作和做好出口裝運前檢驗、出口退貨調查中目錄外商品數據統計的通知》(國質檢檢函〔2012〕210號)和江蘇檢驗檢疫局《關于組織實施2012年全省進出口商品監督抽查的通知》(蘇檢函〔2012〕231號)的要求,蘇州檢驗檢疫局機電條線認真組織實施了2012年目錄外商品抽查工作,取得了顯著成效。
一、認真組織實施 蘇州局機電條線高度重視目錄外商品監督抽查工作,召開了蘇州局2012年進出口商品監督抽查工作專題會,研究落實目錄外商品監督抽查工作,各檢驗科室認真學習了總局、省局相關文件,明確了抽查產品目錄、抽樣計劃等相關事項,分解并落實了抽查任務,抓住三個重點認真開展了目錄外產品抽樣工作。一是抓住產區出口商品特點,對產區出口產品進行了充分摸底排查,掌握產區出口產品特點,在“國抽”、“省抽”的基礎上,增加了針對性較強的抽查品種,以期全面了解產區出口產品質量動態。二是抓住重點企業,擴大檢驗監管的覆蓋面。三是抓住敏感商品,加大對近年來國外通報多、質量不穩定產品的抽查力度。
二、不合格檢出率顯著提高 截止到11月30日,根據各實驗室反饋,蘇州局抽查的機電產品93批的實驗室檢測中,14批被檢測出不合格,涉及標識、標牌的有8批,都是割草機等園林工具,主要不合格項目是未提供銘牌或者提供的銘牌標注項目不全及不符合要求,其主要原因是貨物為庫存產品,企業未接到訂單,所以未加貼銘牌。其它6批不合格主要為電磁兼容、電器安全等項目不合格,造成原因主要為企業對關鍵元器件把關不嚴,相關關鍵元器件的質量存在以次充好的現象,也有些屬于產品設計方面的問題。
三、采取措施及檢驗監管工作建議 按《進出口商品抽查檢驗管理辦法》和江蘇局《關于組織實施2012年全省進出口商品監督抽查的通知》文件要求對不合格批進行了處理,對涉及非質量原因的不合格批,要求企業整改,增加銘牌并按照要求完善標識等。對因標準不同被判定不合格的批次,要求企業履行責任不得流入國內市場。對涉及質量原因的不合格批,責成企業停止出口不合格批,待技術整改后重新送樣檢測合格后方可出口。對不合格生產企業出具嚴重不符合項整改通知書,要求企業查找不合格原因,制定整改措施。同時,對后續產品按輸入國技術法規連續檢測3批。
通過此次抽查,檢驗監管工作建議如下:1.對質量安全問題較多的目錄外商品及時調入法檢目錄,加強對問題產品的檢驗監管。2.加強國外技術法規的應對工作,重視對企業質量管理人員的培訓,指導企業規避質量安全風險。3.加強企業的分類管理與產品的風險評估,綜合考慮原材料、產品工藝技術、輸往國家地區等因素,對不同品種進行全面的風險等級評價,結合企業的分類管理類別,科學合理地確定檢驗監管措施,提高檢驗的針對性和有效性。(唐又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