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冠肺炎疫情發生以來,市場監管總局迅速落實習近平總書記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堅決貫徹落實中央應對新冠肺炎疫情工作領導小組決策部署,要求全國各級市場監管部門,嚴厲打擊違規交易野生動物、非法制售口罩等防護產品的違法行為。各地市場監管部門迅速行動,加大監管執法力度,從嚴從重從快查處了一批案件,切實維護了正常的市場經濟秩序,有力保護了人民群眾的生命安全和身體健康。現公開曝光第十一批相關典型案例。
1.安徽省六安市市場監管局查處違規交易野生動物制品案
2020年1月1日,安徽省六安市市場監管局接到當地公安機關提供的案件線索,稱六安市裕安區南門農貿市場內劉某水產經營部涉嫌違規交易野生動物制品。經現場檢查,執法人員在該經營部及其加工點內發現無合法來源的野生動物死體110只。經相關部門鑒定,其中有16只為省二級保護動物環頸雉、94只為國家“三有”(有益的或者有重要經濟、科學研究價值的)保護野生動物山斑鳩。2月28日,六安市市場監管局依據野生動物保護法等相關規定,沒收涉案野生動物制品并處罰款。
2.安徽省蚌埠市淮上區市場監管局查處違規交易野生動物制品案
2020年1月26日,安徽省蚌埠市市場監管局會同蚌埠市自然資源和規劃局開展聯合檢查時,發現安徽金太陽酒店管理有限公司經營的維也納大酒店涉嫌違規交易野生動物制品。檢查人員在該店后廚操作間內,現場查獲死體斑鳩21只,斑鳩為國家“三有”保護野生動物。經查,上述涉案斑鳩系當事人在疫情期間購入用于制作食品。2月25日,淮上區市場監管局依據野生動物保護法等相關規定,沒收涉案野生動物制品并處罰款。
3.湖南省郴州市嘉禾縣市場監管局查處違規交易野生動物制品案
2020年2月4日,湖南省郴州市嘉禾縣市場監管局接到嘉禾縣自然資源局提供的案件線索,稱嘉禾縣自然資源局在檢查時發現,當事人曾某在其經營場所內存放死體果子貍2只、死體竹鼠2只用于銷售。經查,現場查獲的野生動物制品系當事人于2019年12月期間,從湖南省永州市新田縣城內一流動銷售人員處購得,無法提供進貨憑據及合法來源證明。2月12日,嘉禾縣市場監管局依據野生動物保護法等相關規定,沒收涉案野生動物制品并處罰款。
4.安徽省池州市青陽縣市場監管局查處違規交易野生動物制品案
2020年2月25日,安徽省池州市青陽縣市場監管局接到池州市森林公安局提供的案件線索,稱池州市森林公安局在青陽縣廟前鎮洪某飯店內的冰箱中查獲疑似野生動物肉塊5袋,約3公斤。經查,疑似野生動物肉塊系國家“三有”保護野生動物野豬肉制品,當事人無法提供合法來源證明。青陽縣市場監管局依據野生動物保護法等相關規定,沒收涉案野生動物制品并處罰款。
5.山東省東營市市場監管局查處涉嫌違規交易野生動物案
2020年3月4日,山東省東營市市場監管局接到東營市公安機關提供的案件線索,稱該市墾利區宋某經營的快餐店涉嫌違規交易野生動物。東營市市場監管局立即對該快餐店進行了現場檢查。經查,2019年12月,當事人宋某累計從侯某處購買野兔3只用于飯店經營。涉案野兔均為無合法來源證明的國家“三有”保護野生動物。東營市市場監管局依據野生動物保護法等相關規定,進行立案調查。目前,案件正在調查處理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