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月3日,北京市質量技術監督局、北京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聯合下發“第二屆北京市人民政府質量管理獎申報工作”通知,新一屆評選活動正式啟動。申報日期自通知發布之日始至2016年12月2日止。《通知》重申,任何單位和個人不得以任何方式向參評對象收費或變相收費。
《通知》說,北京市人民政府質量管理獎(簡稱“市政府質量管理獎”)是北京市政府于2014年設立的北京市質量領域最高獎項,每兩年評選一屆,授予北京市行政區域內質量管理成效突出,取得顯著經濟效益和社會效益的企業或組織。《通知》中有關申報事項的具體內容如下:
一、申報范圍及原則:
在北京市行政區域內注冊登記,具有法人資格,從事合法生產經營三年以上的企業或組織。申報市政府質量管理獎遵循自愿的原則,申報及評審不收取任何費用。
二、評審標準:
《北京市人民政府質量管理獎評價準則(2016年版)》(見附件3)
三、申報方式:
本屆申報采用網上自行申報和推薦申報兩種方式,均以企業或組織自愿的原則,申報內容、評審標準完全一致。
一是網上自行申報。凡符合市政府質量管理獎申報條件的企業或組織,登錄北京市質量技術監督局官網首頁(www.bjtsb.gov.cn),點擊北京市人民政府質量管理獎專欄進行網上申報,按照網頁信息提示將《北京市人民政府質量管理獎申報表》(見附件2)中信息錄入系統,填寫信息須真實、完整、準確。
二是由市行業主管部門或各區政府推薦申報。市行業主管部門推薦的企業或組織,經市行業主管部門在申報表(紙質)推薦欄蓋章后,由申報企業或組織將申報表報至市質監局質量管理處;各區政府推薦的企業或組織,經各區政府(或區政府指定的區主管部門)在申報表(紙質)推薦欄蓋章后,由申報企業或組織將申報表報至所在區質監局,區質監局匯總本地區申報材料后報至市質監局。
四、申報時間:
自本通知發布之日至2016年12月2日。
五、組織領導
為加強對市政府質量管理獎評審的組織管理,設立北京市人民政府質量管理獎評審委員會,負責審議評審結果。評審委員會下設北京市人民政府質量管理獎評審委員會辦公室(以下簡稱“評審辦”),評審辦設在市質監局,負責評審組織工作。
六、評審工作安排:
(一)申報。凡符合申報條件的企業或組織,按照申報通知規定時間和申報方式,提交《北京市人民政府質量管理獎申報表》。企業或組織在本單位內部進行公示,征求員工意見和建議,公示期不少于5個工作日。
(二)初審。評審辦對所有申報的企業或組織進行初步審查和篩選后,確定進入資料評審的名單。
(三)集中培訓。通過初審的企業或組織,評審辦組織集中培訓,講解評審標準及撰寫自評報告方法,企業或組織按照《北京市人民政府質量管理獎評價準則(2016年版)》要求撰寫組織概述和自評報告,并在規定時間提交。
(四)資料評審。評審辦組建資料評審組,組織評審專家開展資料評審,根據資料評審結果,確定進入現場評審的名單。
(五)現場評審。評審辦組建現場評審組,組織評審專家開展現場評審,根據最終評審結果,確定通過現場評審的企業或組織名單。
(六)征求意見。評審辦對通過現場評審的企業或組織,征求相關部門意見并匯總,提出擬獲獎建議名單,報市政府質量管理獎評審委員會審議。
(七)審議公示。評審委員會審議確定市政府質量管理獎和市政府質量管理獎提名獎擬獲獎名單。評審辦向社會公示擬獲獎名單,公示期為5個工作日,公示無異議后將擬獲獎名單報市政府批準。
(八)批準表彰。經市政府批準后,市質監局、市人力社保局進行聯合表彰并印發評選表彰決定。
七、工作要求:
(一)做好宣傳動員。北京市政府質量管理獎是本市在質量領域的最高榮譽,各單位要大力宣傳市政府質量管理獎評選表彰工作,提高各個部門、各類組織、社會各界的質量意識和參與市政府質量管理獎評選表彰活動的熱情,動員各類組織積極申報市政府質量管理獎。
(二)做好審查把關。對于網上自行申報的企業或組織,本單位要認真核實所申報的信息,確保信息真實、準確,如發現存在虛假信息評審辦將取消其申報資格。對于推薦申報的企業或組織,推薦單位要認真作好審查和推薦工作,科學組織,嚴格把關,選出代表本地區和本行業質量管理先進的企業和組織參加本屆評選。
(三)嚴格遵守紀律。市政府質量管理獎評選遵循科學、公正、公平、公開的原則,嚴格遵照相關要求和程序,嚴守紀律,嚴禁借評選之機謀取利益,任何單位和個人不得以任何方式向參評對象收費或變相收費。
附件: 1.北京市人民政府質量管理獎評審委員會辦公室成員名單和工作職責
(以上材料可到北京市質量技術監督局官網中“北京市人民政府質量管理獎”專題題專欄下載或直接登錄北京市人民政府質量管理獎平臺(www.beijingquality.com)下載)
(聯系部門:北京市質量技術監督局質量管理處;聯系電話:57520057,57520059,57520060;電子郵箱:[email protected];地址:北京市朝陽區育慧南路3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