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家質檢總局日前發布《關于公布現行有效規章和廢止部分規章的決定》,決定廢止《質量體系審核員和認證實驗室評審員國家注冊管理辦法》、《產品質量認證機構認可管理辦法》、《進口商品安全質量許可申請代理機構管理辦法》等7件規章。
為保證社會主義法制統一,按照國務院要求,國家質檢總局對制定發布的規章進行了清理。經清理,截至2010年11月現行有效規章共計178件,同時決定廢止規章7件。廢止的規章自公布之日起廢止。
附件:
1.國家質量監督檢驗檢疫總局現行有效規章目錄
2.國家質量監督檢驗檢疫總局廢止部分規章目錄